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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?

更新时间:2006-7-4 
审批依据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
  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

办事程序:

  材料齐备后,受理人员审查,科长审核,报主管局长审批。

需报材料:

  1.申请登记表四份,(工商局提供)

  2.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及一份复印件

  3.关于独资企业进区办企业的答复函(所在地政府发)

  4.关于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复原件一份(市或区政府发)

  5.关于企业章程的批复原件一份(市或区外经贸委发)

  6.章程原件一份,(投资方代表签字,并加盖市外经贸委备案专用章)

  7.董事会名单(董事长签字有效)

  8.外方营业执照(超有效期无效,如果个人投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)

  9.法人登记表一份(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)

  10.外方资信证明(银行或验资部门提供)

  11.名称核准登记表一份

  12.名称核准通知书一份

  13.拟办独资公司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

  14.土地使用证明或房屋购买证明或租赁协议(租赁协议需经房产管理部门公证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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